?2025年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號)等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第一師范學院,英文名稱: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12034。
第三條 學校地址:學校設有兩個教學校區,城南書院校區(長沙市天心區書院路356號,郵編410002)和東方紅校區(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郵編410205)。
第四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五條 證書頒發: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校學習兩年,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相關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
第二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校2025年專升本招收專業為旅游管理、音樂學(師范類)、音樂學(非師范類)、舞蹈表演、美術學(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7個專業,2025年我校專升本招生計劃最終以湖南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招生計劃類型分為普通計劃(含脫貧計劃)和免試計劃(退役免試計劃和競賽免試計劃)。具體招生專業代碼和學費標準如下:

第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其他代收費項目按湘發改價費規(2021)646號、湘發改價費規(2023)611號文件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按湖南省發改委批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章 招生對象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含免試生)可報名參加我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遵紀守法,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高職院校、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及本科高校的專科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為準);符合退役大學生免試報考資格的應、往屆退役大學生。
第十條 免試生、脫貧家庭畢業生報考條件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資格審定以湖南省教育廳審核為準。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我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在校及入伍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且在報名前還沒有解除處分的。
(二)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仍處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度已報名參加過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四章 報名及填報志愿
第十二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公布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號)實施報名及填報志愿。
第十三條 考生報考專業應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要求。考生填報專業不符合《對應目錄》要求的為無效志愿。其中對于競賽免試生,如獲獎賽項能對應本科專業,須填報賽項所對應的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獲獎賽項不能對應本科專業的,選擇考生專科專業所對應的本科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競賽免試生如選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專業,只能參加普通計劃的考試及錄取。
第五章 招生考試
第十四條 考試繳費
根據《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規定,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收費標準為130元/人,未繳納費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
(一)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繳費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網上繳費平臺繳納報考費。
(二)報考退役士兵計劃、競賽獲獎免試計劃的考生需在我校公布的繳費平臺繳納考試費,收費標準為130元/人,繳費時間及繳費方式另行通知。
第十五條 考試方式和考試安排
(一)免試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競賽獲獎學生)
1、考試時間:3月28日
2、考試方式:職業技能測試(退役大學生士兵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考生可免于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3、考試安排:具體測試安排另行通知。
(二)普通畢業生(含脫貧家庭畢業生)
1、考試時間:4月19日
2、考試方式:文化素質測試,包括:省級統一命題的公共科目(一)和公共科目(二)、學校自行命題的專業綜合科目和部分專業加試科目等三-四科,除藝術類部分專業外,其余均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核。
3、考試安排:
4、考試大綱:
(1)公共科目考試依據《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公共科目考試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號)。
(2)專業綜合科目和加試科目考試要求見附件1。
第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來校參加考試及考試期間相關費用、安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考試地址: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東方紅校區(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具體考試教室以準考證為準。
第六章 成績公布與復核
第十七條 成績公布。我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管理系統向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報送自命題成績,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成績復核。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教務處申請復核。我校通過“專升本信息平臺”報送統考公共科目的復核數據,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考公共科目的成績復核,專業綜合科目和加試科目由我校組織專人進行復核。專業綜合科目和加試科目成績有差錯的,我校向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書面報告申請更正。成績復核申請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查看成績核查結果。
其他具體內容以及附件見https://zhaosheng.hnfnu.edu.cn/info/1074/2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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