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北京通信工程師報名已經出來,2025年北京通信工程師考試網上注冊及填報信息時間:7月16日至7月21日,請考生及時報名。
關于北京地區 2025 年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6〕41 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關于開展 2012 年北京地區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8 號),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關于 2025 年度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教〔2025〕2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25 年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設置初級和中級 2 個級別(以下簡稱初、中級水平考試),各級別均設置《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 個科目。初級水平考試不分專業;中級水平考試的《通信專業實務》科目分為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有線方向)、傳輸與接入(無線方向)、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 6 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二)初級水平考試
報名參加初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專業應屆畢業生。
(三)中級水平考試
報名參加中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 5 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 4 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 2 年;
4.取得通信工程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 1 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通信工程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四)報名條件說明
1.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2.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或學位前后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本次考試采取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
(二)考試開始 5 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禁止進入考場。初、中級水平考試《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 個科目連考,作答總時長 240 分鐘。《通信專業綜合能力》科目最長作答時長 120 分鐘,最短作答時長 90 分鐘,不參加《通信專業實務》考試的考生開考 2 小時后可以交卷離場;選擇繼續作答《通信專業實務》科目的,考試結束前 60 分鐘可以交卷離場。
(三)本次考試機位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rsj.beijing.gov.cn/)“人事考試服務頻道”(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
2.報名流程
上傳材料包括:
(1)學歷和學位證書;
(2)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須上傳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上述證件、證書或證明均須上傳其原件的清晰圖片。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4.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二)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27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各級別考試成績均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二)考生可于 2025 年 11 月上旬登錄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網(https://www.txks.org.cn/)查詢考試成績。
(三)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紙質資格證書核發工作將在證書運抵北京地區后 10 個工作日內啟動,具體核發事宜將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2〕375 號)規定,初級和中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1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因電子票據查驗有效期為一年,請考生及時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參加考試年度及考試名稱發送至郵箱 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回復,并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擅自關閉或重啟考試機的,按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九、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原文鏈接: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5zc/202507/P020250710350980181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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