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專業畢業后會獲得法學學位,但不屬于法學專業(指法律專業)。對司法考試的參考條件做了兩種規定,2018年以前和2018年以后,具體是否能參考,請看下方表格。表格中的法學指的是法律專業:
2018年4月28日前入學或已取得學歷 | 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 | |
全日制+法學(本科/法碩/博士) | 可以考 | 可以考 |
非全日制+法學/非法學 | 可以考 | 不可以考 |
全日制+非法學(本科/碩士/博士) | 可以考 | 不可以考 |
全日制+法學/非法學(本科/碩士/博士)+3年法律工作經驗 | 可以考 | 可以考 |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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