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甘肅政法大學MPA招生簡章,其中介紹了招生人數、報考條件、初試、復試、錄取等相關內容,想要報考甘肅政法大學MPA的同學請仔細閱讀招生簡章內容。
學校介紹
甘肅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特色和優勢,兼有管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學科的甘肅省省屬的政法類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國最早建立的省屬本科政法院校。學校具有良好的辦學條件。現有蘭州市安寧西路校區、安寧萬新路校區、蘭州新區校區3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共1066.59畝,校舍建筑面積43.23萬平方米。擁有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6個、省級教學團隊11個,建有專業教學本科實驗室、實訓室(中心)29個,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204個。
學院介紹
甘肅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立足人才強院,擁有一支教學科研實力雄厚的高水平教師隊伍,現有教職工總數51人,其中專職教師42人,專職行政和教輔人員9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4人,教授4人、副教授27人,擁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人數占專任教師總數的73.8%。擁有省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名師1人,省級青年教師成才獎1人,各類智庫人才7人。教師學緣結構良好,大部分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雙一流”高校。學院與地方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聘請40余名實務教師組成“雙師型”教學團隊。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結構合理,發展后勁足的教學科研團隊。
專業介紹
甘肅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位點于2021年正式獲批,2022年開始招生。
(一)培養目標
本學位點培養定位是以服務甘肅乃至西北地區建設需要出發,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基層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二)特色與優勢
1、形成了“課程體系互惠融通、科學研究協同攻關”的“法管結合”學科建設模式;
2、形成了“培養主體多元化、培養方式協同化、培養場域開放化”的開放協同育人思路的育人機制;
3、構建了與實務部門“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開發優質教材、共同組建教學團隊、共同組織教學活動”的協同育人聯動機制,實現了與實務部門和職業發展的有效銜接。
(三)培養方向本學位點設有三個專業方向:
公共政策:以現代治理理念為指導,密切關注社會轉型發展中的熱點問題和理論前沿,致力于深入探討地方公共治理轉型升級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行政管理:立足西部實踐,聚焦應急管理和城鄉治理熱點及理論前沿,旨在發現邊疆發展、生態文明、民族區域及黃河流域生態經濟帶建設的優化路徑。
社會保障:聚焦西部地區社會保障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重點對西部地區社會救助、農村社會福利制度、醫養結合、養老服務等問題進行研究。
招考信息
(一)招生人數
2025年我校非全日制(定向就業)MPA計劃招生20人左右。實際錄取人數可能會根據規劃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進行調整。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考試安排
1、初試
初試方式為筆試。
時間: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科目設置: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199管理類綜合能力(共200分)和204英語二(共100分)。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在復試前將在我校網站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以及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具體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甘肅政法大學研究生工作處網站(https://yjsc.gsupl.edu.cn)公布。
4、錄取
(1)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經復試和思想政治審核后,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3)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研招網報名報考類別選擇定向)。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4)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
(5)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5、學制與學費:
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為2萬元/學年,全程6萬元。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xpLW2zeR8l1gpkHKpQNR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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