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25年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MPA雙證)招生簡章已經發布,其中介紹了培養目標、報考條件、報名與審查、考試、調劑、錄取和復查等事宜,有報考意向的同學快來了解一下吧~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是公安部直屬面向全國的公安高等學校,成立于1948年,位于遼寧省沈陽市,現有3個校區,占地面積775畝(其中,塔灣校區321畝、白山路校區68畝、蒲河校區386畝)。目前,學校設有法學、公安學、公安技術三個一級學科,法醫學1個二級學科,法律、警務、應用心理、公共管理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涵蓋法學、工學、醫學等學科門類。截至2024年9月,學校有教職員工842人,其中專任教師470人(教授78人,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24人),各類在校生8687余人,其中研究生1491人,普招本科生7196人。
近年來,我校加大了管理類碩士研究生特別是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2014年申辦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自2015年開始招生。為鼓勵公共管理領域相關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學校擬定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MPA雙證)學位教育的建設發展規劃,并在政策上給予了大力支持,為公共管理教學提供了一流的教學設施,建設成了一支專業化的教學、科研團隊,打造出了成熟的公共管理專業教學平臺。為突出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特點,我校在人才培養中注重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培養與公安、政法機關實務培養相結合,引導合作部門積極參與培養全過程,形成學校與實務部門共建的長效合作機制。
我校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建設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2015年,公安部發布通知將我校列為全國公安系統公共管理碩士(MPA)委托培養單位,承擔人民警察的公共管理碩士專業教育工作。該通知同時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把在職民警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納入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規劃,為其參加在職學習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指導其協助處理好工學矛盾,做到工作學習兩不誤、兩促進。
一、培養目標
適應政府管理現代化建設需要,滿足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管理部門對專業化管理人才的需要,培養管理學理論與政法業務工作融合的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應符合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應為在職人民警察;
2.學業水平和工作經驗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有關要求;
3.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由工作單位書面出具同意就讀意見)。
三、報名與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方法
1.網上報名階段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有關要求進行報名。
2.網上確認階段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
(二)報名注意事項
我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上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試
(一)初試
1.初試科目: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204-英語(二)。
(二)復試
1.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要求,研究確定復試時間、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等,并提前在我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2.我校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采取差額形式,統籌確定入圍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考生名單。
3.復試前,我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4.復試時,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要加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調劑、錄取和復查
(一)調劑
我校根據復試情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及時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以及調劑工作辦法(包括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并受理符合條件考生的調劑申請。
(二)錄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屬實的,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后,我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定向就業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工作單位(或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錄取后檔案不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后檔案轉入我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復查
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開展新生復查工作。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六、學制、學習形式及相關費用
1.學制:3年;
2.學習形式:第一至三學期每學期集中授課6-8周,其余時間安排社會實踐、撰寫畢業論文等;
3.相關費用:學費15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碩士研究生不參與學業獎學金評比,不享受助學金及公費醫療。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ksVRW7aTEy_aIc9BZEN1Zw?version=4.1.30.6008&platform=win&nwr_flag=1#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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