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內蒙古科技大學MEM復試細則發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內蒙古科技大學2020年MEM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為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 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三個 確保”的基本原則,穩妥做好今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一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 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二是確保公平性,嚴格復試組織管 理,堅決維護教育考試公平公正。三是確保科學性,嚴格復 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 量。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統籌管理全校復試工作,統一制定復試工作辦法,組 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 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各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教授委員會成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 實施。
(三)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 評分標準及程序。復試前須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復試相關事宜形 成文件學校報備,向所有考生進行公開。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招生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 副教授、教授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 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 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復試小組成員作用,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 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復試小組成員工作行為。
(二)復試內容
各招生工作小組按照學科特點和專業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 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 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 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 況的全面考察。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注 意考前考試內容保密。
(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差額復試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 考生,以及將符合調劑政策的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列入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我校所有專業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調劑相關工作
第一條 調劑工作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調劑信息和遴選規則。
第二條 調劑范圍是我校有可調劑名額的專業,名額已滿的專業不接收調劑。
第三條 各學科、專業學位點調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可以適當擴大。
第四條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滿足我校相關專業調入條件的考生方可調 劑。
第五條 調劑考生須具有擬調劑專業相同或相似的學術背景,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中有數 學的專業,調入考生必須初試科目中有數學,且所考數學不低于 調入專業的初試數學(由高到低為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 外語語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得調入外語語種為英語一的專業。原 則上不跨學科門類調劑。
第六條 學術學位專業,僅限調劑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 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
第七條 全日制專業學位,應從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考生中 調劑,或對應的學術型專業考生中調劑。
第八條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應從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考生 中調劑,或對應的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中調劑,原則上考生須提 供在職相關證明。
第九條 第一志愿報考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 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 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十條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 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十一條 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的調劑原則與上述普通計劃調劑原則相同。此類考生須符合“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 數線與調劑。
1.報考或調劑我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 計劃”的考生必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初試基本要求:
工程管理、會計專業,總分:110,單科:25(滿分=100),40(滿分>100);
其它專業(含專業學位)總分:230,單科:25(滿分=100),40(滿分>100)。
2.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 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初試成績要 求。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錄的考 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第十三條 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第十四條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通當日開始調劑工作, 各專業調劑截止時間為24小時,未達到專業調劑額度的專業繼續 開放。
第十五條 第一批調劑在調劑網開通的一天內進行,考生調 劑志愿鎖定36小時。根據調劑生源情況,統一確定調劑考生推薦 名單(調劑網開通24小時后進行)。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 收到我校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不單 獨接受考生解鎖要求)。
各學科(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從網上備選生中 擇優調入準許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發送 復試通知,統一在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 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 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學院不得提前公布復試考 生名單。
第十六條 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 調劑考生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出復試 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復(4小時),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且不再受理該考生填報本校的其他調劑志愿。
第十七條 各學院需在本方案基礎上提出具體的實施細則。 對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研究生院及各學院有義務及時答復考 生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 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 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
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 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 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招辦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同時 滿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選擇較高一項加分。
(五)資格審查
據的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經學 校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凡資格審查不合格 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內蒙古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 研究生政治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2.應屆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及復 印件、大學階段成績單。
3.往屆生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 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享受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的考生還需提供父母親的戶口本 原件和復印件。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交驗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能證明自己符合加分政策 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7.其它材料:科研成果(包括發表的論文、發明專利、科研 項目立項審批表等)、獲獎證書、希賽網(至少2個)推薦信。
以上材料考生必須在復試時以掃描件提交我校研招辦,同時 簽訂并上傳誠信承諾書,開學報到后我校將對原件進行核驗,如 果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信息公開
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信息均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方式、科目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
原則上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可視疫情防控情況等因院因 生制宜適時調整采取其它方式(如現場復試、電話復試等)。 原則上復試啟動時間不早于4月30日,調劑系統5月20日左右 開放。調劑系統開放前結束一志愿考生復試。
(二)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 辦學特色決定復(面)試內容,并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面試評 分表等。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含專業 課筆試部分);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 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 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 方式。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須在發 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考核,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錄取。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 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有關加試情況的說明
(1)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成績計 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 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 相同。加試方式為面試。
3)加試方式為面試,每門加試科目滿分 100 分。
五、復試組織要求
(一)嚴格復試過程管理
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隨機確定考 生的考試順序、復試小組和試題抽取。規范發揮復試小組成員在 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小組成員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 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復試小組成員運用新技術、新手 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 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對復 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視頻監控資料 和錄音錄像等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 動。要選用功能性能可靠的軟件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提前組織模擬,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 穩定。
(二) 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 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 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 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精心開展復試指導
要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做好相關政策解讀。要 及時、準確解讀本地區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 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 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六、體檢
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照、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 求,按照《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 〔2010〕2號)規定,在復試前簽訂承諾書,在開學后組織進行, 體檢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公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取入 學資格。
七、復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有任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 出,保留2位小數。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70%,復試成績占總 成績權重的30%。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對工程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的復試成績計 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90%+思 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10%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70%+ 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30%。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 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 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分專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將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統一將復試結果向考生公 布。
(六)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須于復試前登錄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研究生復試網上繳費系統”進 行繳費。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 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 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 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 視,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前須公布專業招生計劃、復 試辦法及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含專業、考生編號)。復試結束 后須公布考生總成績及排名。
(四)實行復議制度。擬錄取名單在考生所報考的學院和研 究生院公示十個工作日。考生在公示期內可向學院和研究生院提 出異議,學院在收到異議申請一周內負責書面答復。
咨詢申訴電話 0472-5951507,舉報電話 0472-5954367。
九、本辦法由內蒙古科技大學解釋。
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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