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考生應提前查詢報考學校公告或向所報考學校研招辦咨詢擬報考專業是否列入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被錄取考生應妥善保管所簽訂的定向協議及蓋章后的考生登記表,以備今后就業、調檔等使用,建議考生將定向協議掃描備份。
三、有關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
(一)怎樣提交資格審核資料?
考生注冊“云南教育”APP(具體操作方法詳見附件2)掃碼登陸“云上教育統一認證系統”內的“云南省教育人才遴選平臺”,填寫有關信息后,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系統自動生成加蓋了云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電子章的《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二)如何查詢各學校招生計劃?
請考生關注教育部網站查詢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招生計劃。教育部發布招生計劃后,云南省教育廳也將在本公告中跟進發布招生計劃。
(三)“在職考生單位意見”一欄如何填寫?
1.在職考生在“現工作或學習單位”一欄按實際工作單位填寫,“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
2.往屆未就業考生在“現工作或學習單位”一欄填無,“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無需蓋章。
3.應屆考生在“現工作或學習單位”一欄填現在就讀學校,“在職考生單位意見”欄無需蓋章。
(四)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名平臺網上報名時“定向就業單位”一欄如何填寫?
選擇以在職身份報考的考生,按照所在單位信息填寫。非在職考生建議填寫:云南省委托培養,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
注意:本條內容指的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名平臺網上報名時所填內容。在“云南教育”APP中的“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定向單位)及通信地址”一欄請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
(五)漢族考生是否可以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漢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必須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自治縣)工作滿3年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每所學校錄取的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招生計劃數不足10人的,招生單位應全部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請符合上述條件的漢族考生將單位蓋章后的考生登記表掃描件、身份證人像面掃描件、民族自治地方工作單位在職證明、近三年社保繳費記錄(需加蓋民族自治地方社保部門印章)發送至云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電子郵箱:ynjymjc@126.com,無需通過“云南教育”APP提交材料。
(六)畢業后就業有哪些限制?
按照教育部規定,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在職考生回本人原工作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回本人生源地省份或內蒙古、廣西、貴州、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自行就業,不得違約,不包分配工作。如未在上述8省區就業的,不可轉走學籍檔案及畢業證、學位證。考生在報名前應提前了解所報考專業在上述8個省份的就業形勢,慎重決定是否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七)在省外就學且戶口隨遷的云南籍學生,能否以云南省生源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
因前往省外就學且戶口隨遷的云南省生源考生,可以在云南省進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核。因到云南省就學且戶口隨遷的省外生源考生,應前往原戶籍所在省級教育部門進行資格審核。
(八)報名成功后還可以修改資格審核信息或重新提交資格審核信息嗎?
由于研究生報名涉及省教育廳、各省招生考試院、報考學校等多個環節審核,用時較長,考生應認真研究報考學校、專業等政策信息后進行報名。建議報名完成后不再進行修改,如考生反復修改報名學校等信息導致無法及時完成報名審核流程的,由考生承擔相應責任。
(九)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應提前查詢報考學校公告或向所報考學校研招辦咨詢擬報考專業是否列入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被錄取考生應妥善保管所簽訂的定向協議及蓋章后的考生登記表,以備今后就業、調檔等使用,建議考生將定向協議掃描備份。
咨詢電話:0871-65102709、65172255、65172256
咨詢時間:2023年10月10日至20日期間,每個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監督電話:0871-65117166
附件請至云南省教育廳官網下載https://jyt.yn.gov.cn/article/2147448653
原文鏈接:https://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detail.do?dwdm=53&msg_id=62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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