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同意上海市開展提高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的復函》,詳情見正文:
201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同意上海市開展提高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的復函》。
文中提到,將于2019年4月30日起,開展提高上海市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其實早在2018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就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意見稿)》,而2019年報名已經完成,即將開考,這次也考試也并沒有任何改革。
而下一個考試年度,上海監理工程師考試可能將會使用新版報考條件,而其他地區估計依然不會有改動,具體情況要看上海市試點情況如何,各位考生請持續關注(點擊此處查看新舊報考條件對比)。
正文如下: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提請支持上海在優化營商環境和提升施工許可指標得分中開展先行先試的請示》(滬建建管〔2019〕216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開展提高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試點自2019年4月30日開始,期限2年。
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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